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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北辰区气象局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 竣工验收办理指南 天津市北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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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部门名称 天津市北辰区气象局 二、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三、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依据 《天津市气象条例》第二十条第二款: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未经审核同意不得投入施工;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未经验收合格,不得投入使用。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,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。 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第412号令)第378项 四、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(一)主管部门批准工程立项等证明文件; (二)具备资质单位设计与施工。 五、行政许可数量规定要求 没有数量限制 六、申请书文本和示范文本(略) 申请书文本请通过网上或触摸屏查阅,申请书示范文本请到现场查阅。 七、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 (一)设计审核(由区审图机构代办)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(1)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; (2)防雷装置设计方案与施工图; (3)采用防雷产品的性能资料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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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区防雷中心提供的设计审查书。 (二)竣工验收需要提交的材料 (1)
具备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; 八、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九、办理程序 受理-审图—审查-检测 十、办结时限 7天 部门咨询电话: 26390651 部门网址: http://www.bcqx.net 中心咨询电话: 中心网址: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