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北辰区气象局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

竣工验收办理指南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天津市北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

 

一、部门名称

天津市北辰区气象局

二、行政许可事项名称

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     

三、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依据

《天津市气象条例》第二十条第二款: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未经审核同意不得投入施工;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未经验收合格,不得投入使用。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,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第412号令)第378项

四、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

(一)主管部门批准工程立项等证明文件;

(二)具备资质单位设计与施工。

五、行政许可数量规定要求

没有数量限制

六、申请书文本和示范文本(略)

申请书文本请通过网上或触摸屏查阅,申请书示范文本请到现场查阅。

七、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

(一)设计审核(由区审图机构代办)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

1)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;

2)防雷装置设计方案与施工图;

3)采用防雷产品的性能资料;

 

4)区防雷中心提供的设计审查书。

 

(二)竣工验收需要提交的材料

(1) 具备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;

 

 

八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
无收费

九、办理程序

受理-审图—审查-检测

十、办结时限

7天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部门咨询电话:         26390651

部门网址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http://www.bcqx.net

中心咨询电话:        

中心网址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行政效能投诉电话: